刚刚!17张支付牌照被正式注销(支付牌照被吊销)
根据央行官方网站的张支照被正式注销支付信息,最近取消了17张支付许可证。付牌目前,牌照支付许可证数量持续减少,被吊68张支付许可证被取消,刚刚目前只剩下203张。张支照被正式注销支付
央行官网显示,付牌央行官网显示,牌照这17家支付机构有:山东城联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被吊厦门祥宇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商联商用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卡互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亿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乐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银博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银信联(北京)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广聚福支付有限公司、国旅(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西支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汇通宝支付有限公司、舟山明生商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什么情况下取消支付许可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有关管理规定:
1、第三十八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行有权责令其停止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
(一)累计损失超过实际支付货币资本的50%;
(二)经营风险重大;
(三)有重大违法行为。
2、第三十九条支付机构因解散、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清算事宜。
3、第四十三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取消支付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营业执照》;
(二)超出批准业务范围或者外包业务的;
(三)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遵守实收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断或者终止支付业务的;
(六)拒绝或者阻碍有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害支付机构稳定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
4、第四十四条支付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注销其支付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