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POS机代理商非法移机至澳门被查,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成都注册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协议后,判处通过PS技术伪造商户营业执照,有期向他人注册并申请POS机,徒刑从事澳门非法外汇交易活动
5月13日,成都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资阳市警方获悉,机机至两年前,代理在公安部经济调查局的商非统一部署下,资阳市警方破获了西南地区最大的法移跨境赌博POS机非法经营案件。这些POS机非法转移到澳门后,被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外汇交易,为从大陆到澳门的赌徒刷卡了近12亿元。目前,成都三名犯罪团伙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商机”:伪造商户许可证申请POS机非法移动分利
这件事必须从几年前开始。当时,福建男子孙在澳门赌博时,遇到了从事外汇业务的石和潘。他发现,当他们为大陆游客刷卡时,他们使用国内POS机,可以当场向刷卡人支付港元。
2016年,闻到“商机”的孙来到四川,先后在成都注册了三家公司,并以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开始POS业务。三家公司由孙实际控制和运营。
2017年,他以公司名义与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了银行卡收据外包服务协议,并开始介绍商家在支付公司注册申请POS机。公司的唐和王是他在四川招聘的。唐担任文员和财务人员。王负责POS机的采购,并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王某到达公司后,带来了客户资源,但他表示,公司向正规商户销售的POS机业务量很低。为此,孙某从国内一位客户那里了解到POS机可以在国外使用后,根据石某等人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安排唐某使用PS技术伪造商户营业执照,并以商户名义向支付公司申请POS机注册。
唐申请后,孙和王拿到了POS机,安装了相应的程序并进行了测试。随后,这些POS机通过快递发送给石等人,用于在澳门非法买卖外汇,并兑现从大陆到澳门的赌徒。
“公司与支付平台合作。当客户刷POS机时,他们将支付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公司可以分为万分之一点五和其他万分之三点五,这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孙到达案件后承认,公司可以通过分享利润获得大量利润。
侦破:
非法改装移到澳门,内地赌客刷卡近12亿
孙和其他人的非法经营最终被揭露。2019年11月6日,资阳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发现,中国许多省市和第三方收单机构的POS机涉嫌破解并移送澳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立案调查后,一个长期“占领成都,活动在澳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四川省公安厅指定资阳市公安局管辖孙等人的非法经营案件。
2020年7月,在公安部经济调查局的统一部署下,资阳经济调查组织40多人前往成都、深圳、重庆、福州集中网络,抓获7名主要嫌疑人,查获989张银行卡,189台POS机,成功破获四川第一起,西南地区最大的跨境赌博POS机非法经营案件。
“我们在福建等地抓了三个,最后四个在家。我们把这四个人交给了福建。资阳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大队长何家宇表示,根据规定,孙等人在成都申请POS机跨省后,将受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控,监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孙某等三人申请POS机并进行改装后,才被别人带到澳门使用,这些改装后的POS机非法移动后,监控难度更大。
经调查,孙控制的公司申请了9台POS机供施等人非法使用,唐还单独注册了1台。因此,孙从销售POS机和从支付公司获利6万元。唐和王分别从公司获得了14.65万元和9.9万元的工资。唐提供的POS机还要求他们支付5000元的福利费。
这些绑定商户信息的POS机非法移至澳门后,被施某等人非法买卖外汇,在澳门刷卡非法刷卡近12亿元,如内地赌客。
“当赌徒去澳门时,他们不能带那么多人民币,所以他们找到这台POS机刷,然后拿着香港元赌博。”何家宇说,石某等人根据刷卡当天人民币与香港元的汇率上下波动,将相应的香港元兑换给赌徒,然后将现金香港元兑换成人民币,转移到赌徒的大陆账户。
判决:
最高刑期6年 三人被罚款追回违法所得
2021年6月,资阳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唐、王帮助他人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孙是主犯,唐和王是从犯。
据此,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唐、王有期徒刑6年,罚款6.6万元;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半,罚款16.6万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款10.8万元。
此外,孙的6万元、唐的15.15万元、王的9.9万元非法所得被追回,公司账户余额和电脑、POS机被冻结扣押、没收银行卡、手机、电话卡等物品。
三人拒绝接受判决提出上诉。孙辩称自己不是主犯,原判过度量刑。唐和王认为,一审法院发现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违法所得和罚款高于主犯,要求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检察官还认为,原罚款明显不平衡,2019年9月前唐、王在孙公司领取的工资不得追回违法所得。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是主犯,但唐、王的违法所得,应当以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孙卖给澳门的POS机是为了非法刷卡而提供的收入作为犯罪金额。罚款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经调查,2019年7月,孙控制的公司向第三方公司出具计划,同意支付非法使用POS机的罚款。唐和王此时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
此外,从唐某和王某的供述中可以看出,2019年9月孙某公司被罚款后,两人继续帮助施某非法买卖外汇。
因此,二审法院认定唐某和王某的违法所得分别为5.3万元、3.2万元。
因此,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维持原判刑期、没收冻结、扣押案件物品的同时,对部分判决进行了改判:唐、王的罚款分别改为5.5万元和4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分别改为5.3万元和3.2万元。
何家宇说,他从福建警方那里得知,移交给福建的四人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此前,活动在澳门的施某等人正在逃跑,警方仍在追捕他们。